1.對貨物及人員的控制
1.1 對貨物的控制對于代理或貨主所交運的離航班起飛前24小時以內裝機的出港貨物,按民航總局有關規定,必須經過安全檢查或其他的安全檢查措施,貨運站確認貨運單上的安檢章接受貨物入庫;對于整板箱等無法安檢的出港貨物,保證其交入庫區存放時間24小時后裝機。交貨代理或貨主不得接觸已經安檢并交入庫區的貨物,以確保庫區內貨物的安全。
1.2 對人員的控制貨運站聘用受過特別訓練的護衛人員,對貨運站設施執行24小時安全值守。非持證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庫區。臨時進入庫區的人員,需辦理臨時通行證由貨運站工作人員陪同方可入內。
2.貴重及易損物品安全
貴重貨物被存放在總面積為134平方米的貴重品倉庫內,貴重品倉庫的操作必須按嚴格的操作和登記程序由2人以上共同進行。貴重品倉庫有兩道卷簾門,兩道門間裝有紅外線報警裝置,一旦有人員入內,即可發出聲光報警,由貨運站安調室人員通過監視器確認所進入的人員。貴重貨物倉庫內安裝有低壓CO2系統,在發生火災意外時,噴出的CO2氣體可將火焰熄滅,這樣可避免用水滅火時對貴重物品造成的損失。
易破損物品存放在庫區的一個用圍欄隔開的專用區域,全天24小時監控。
3.危險品管理 ]
在遠離貨運站主倉庫約50米處,建有總面積約165平方米的危險品倉庫。各類危險品可按其等級和分類分別存放于10個獨立的危險品庫房內。放射性危險品庫房內安裝有射線探測儀,隨時監視庫房內α、γ射線劑量。一旦存放的危險品發生異常,可迅速通知公安、消防等相關部門采取措施。貨運站非常重視選派員工參加 IATA及相關航空公司組織的危險品操作培訓,以使他們掌握危險品的運輸、存儲和搬運等的基本知識。
4.監控系統 (CCTV安保監控系統)
貨運站在其各主要部位設置了由290多只探頭組成的CCTV監控系統,并實施24小時專人監控和錄像,圖像資料保存一個月。
5.庫區防火
貨運站消防設施設備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、室內消火栓系統,包括500多個溫感及煙感探測器、12套預作用報警閥、2臺消防泵、4臺噴淋泵、6000余只噴頭等消防設備。
一旦火災發生,火焰所引起的高溫、煙塵被系統感應后,即刻被消防報警控制柜接受,并發出聲光報警,水泵等相關設施隨之自動啟動,噴水滅火。
消防報警控制柜由機場消防保障部派員24小時監視,并巡視保證所有消防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。
旨在最大限度的降低災害損失,有關人員被要求在接到火災報警3分鐘內到達火警現場,及時采取措施。